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议案)的复函
张耀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资金、争取项目改造老旧小区的问题》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中明确提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区改造对象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近年来陕西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在下达年度改造计划时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建成于 2000 年底后、2005 年底前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在计划中占比不得超过 15%(按居民户数计)。
我县已实施及正在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共计14个,其中建成于2000年前的9个小区已全部完成改造。按照目前的改造政策,我县2000年至2005年建成的小区共有16个,均有机会纳入改造计划。我局会持续关注对接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待有符合申报要求的小区时,我局将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并争取各级补助资金。将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着重提升改造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以及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针对业主筹集资金难度大,筹集不上来等问题,我局和政府、市住建局,县纪委、街道办、业主委员会探讨,个别老旧小区改造,部分项目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改造。
同时老旧小区改造短缺资金,也可向社会上的成功人士、企业进行募集,由企业或个别成功人士进行赞助解决改造资金短缺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点点手机版下载安装包在哪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