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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2-03-30
[ 效力状态 ] 1 [ 文 号 ] 【定政办发】
[ 名 称 ]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42号)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42号)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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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根据榆林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榆人居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以干净整洁有序、美丽宜居宜业的村庄环境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域整治、全民参与、全面提升的要求,以“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为主题,突出“八清一改”工作重点,切实达到“八不八保”,集中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完善长效保洁机制,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村庄清洁提升“村村过关”攻坚行动。各乡镇、街道要以农村人居环境全域干净整洁、村村过关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以乡镇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彻底剿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废旧危房、废弃猪栏、残垣断壁、露天旱厕、积存垃圾、黑臭水体、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等“脏乱差”突出问题。全面实现辖区内自然村干净整洁村村过关,促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全域高质量提升。

  (二)建立“村庄集体清洁日”制度。各乡镇村党组织书记要履行村庄“清洁指挥长”责任,结合本村实际,每月择日确定为村庄集体清洁日,形成长效机制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村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要充分利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奖补资金,大力宣传,全力筹集农户自筹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技术、有队伍、有经费、有设备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同时鼓励乡镇、村整合保洁员、护林员、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等各类资源,统筹实施,试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保洁公司化、市场化运行模式。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美丽庭院”评比活动。各乡镇定期组织“最美庭院”评比活动。组织村民代表现场观摩、各村庄相互进行借鉴学习。合理安排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对“最美庭院”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励,并张榜公布和宣传。充分调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广泛发动村民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四)开展村庄清洁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各村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村村通广播等传统手段,创新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全面加强健康卫生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努力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和杜绝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放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三、实施步骤

  全县“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启动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下旬至2022年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清洁村庄·献礼二十大”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内容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活动,形成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全面推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残垣断壁、废旧广告牌等,“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自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管理,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

  第三阶段:梳理汇总,总结考核阶段(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分析汇总百日攻坚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于7月5日前上报县人居办。同时,县人居办结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部门和乡镇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开展)。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镇、行政村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形成有制度、有技术、有队伍、有经费、有设备“五有”农村环境整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参与整治,自觉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人居办负责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有关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动员本行业、本系统力量积极参与。要进一步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县级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镇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把开展好村庄清洁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各项措施,迅速掀起清扫保洁的高潮,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问题整改。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前期户厕问题摸排检查、农村改厕及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舆情线索核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市委农办第一季度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等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销号。尤其是脱贫退出村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要高度重视,迅速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要汲取经验教训,深刻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健全政策体系,优化制度设计,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要按照县上月调度推进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相关资料。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择时听取汇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各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有力开展。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要按照“一周一简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工作要求报送本次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4月15日、4月28日、5月13日、5月25日、6月15日、6月28日前将村庄清洁行动进展情况和村庄清洁行动开展统计表(详见附件)报送至农业农村局(710室)。

  附件: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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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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