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3-027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2-06-21
[ 效力状态 ] 1 [ 文 号 ] 【定政办发】
[ 名 称 ]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120号)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120号)
时间: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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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稳定发挥效益,针对国家2021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反馈指出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不到位、存在闲置现象”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232号),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框架下,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担负起扶贫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对2013年至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查摸底“回头看”专项行动,重点查找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流失、被侵占、效益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全面摸排整改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水平,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

  二、扶贫资产分类

  扶贫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道路交通(通村组路、产业路)、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电力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三、工作任务

  (一)查看是否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资产清查摸底和管理工作,摸清2013-2021年以来扶贫资产底数避免出现扶贫资产闲置、浪费、流失、损毁等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进行全面摸底,查看是否分类建立台账,是否有资产未进入台账管理,对新摸排出的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建立台账,待系统开放后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查看是否全面完成资产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查看是否由县级行业部门或乡镇政府办理资产确权登记、移交等手续。对经营性资产,是否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是否将权属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获得收益的个人等。对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是否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查看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全部纳入榆林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是否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统筹管理。查看确权到县级和乡镇属于国有资产的,是否由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统筹管理。对属于不动产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三)查看扶贫资产的后续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查看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等单位对扶贫资产的管理责任。查看农业农村部门是否引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职能。查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对确权到镇村的扶贫资产,乡镇政府是否加强对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级组织是否履行好监管责任。对监管和管理责任不明确的,各部门、乡镇是否履行有关管理办法或规定。

  (四)查看扶贫资产的后续管护运营是否良好。查看各乡镇是否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是否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查看是否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入股分红方式。查看是否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是否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查看是否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问题,是否优先聘请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管护。查看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管护经费是否持续稳定。

  (五)查看扶贫资产的收益分配是否使用规范。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查看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是否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查看是否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由扶贫资产的权属主体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是否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是否及时公开。

  (六)查看扶贫资产处置是否严格符合要求。查看是否存在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的现象。是否对闲置资产盘活投入使用或尽快处置;是否对确需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对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收回到县财政账户或由村集体重新安排,处置受益是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查看处置扶贫资产,是否通过镇村公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查看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查看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是否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

  四、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要根据时间节点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6月17日至6月18日)。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摸排清查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6月19日至6月24日)。各乡镇、各部门对本乡镇、本部门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地方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清查摸排整改工作,对项目台账和资产台账进行相互比对,查看资产是否全部确权移交,对未移交的项目按程序进行确权移交,各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集乡镇2013年至2021年形成的项目台账并汇总,将项目台账、排查问题明细表、排查问题汇总表、资产管护责任问题汇总表统一于23日前报送至县巩衔办。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6月25日至30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抽查,查看各部门、各乡镇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办,督促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罗志刚同志担任组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所涉及的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定荣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工作。乡村振兴局对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要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资产移交,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组织落实。县财政局要对2013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核对,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对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县农业农村局重点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信息登记、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等制度机制建立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县妇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改科技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工贸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扶贫资金实施项目及形成资产的清单进行统计,协调指导镇、村开展扶贫资产清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工作实效,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项目要落实领导干部包抓整改。

  二要聚焦问题,保证质量。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实地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做到不抓到底不松手、不改到位不收兵。要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社会监督和驻村工作队、村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作用,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全程动态监管。

  三要作风严实,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严实的工作作风,严把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县巩衔办将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纳入季度点评进行考核。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追究问题整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自查工作汇报提纲.docx

2.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汇总表.docx

3.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排查资产问题明细表.docx

4.扶贫资产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资产管护责任问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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