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3-02730 | [ 主题分类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 2022-08-15 | |
| [ 效力状态 ] | 1 | [ 文 号 ] | 【定政办发】 |
| [ 名 称 ] |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委托乡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第一批)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169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11号)、《榆林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榆办字〔2018〕47号)要求,经县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六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各乡镇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办理事项
委托乡镇办理事项共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审核备案1项,分别为: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部分食品经营许可(单位食堂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办理);小餐饮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审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
二、责任划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政策对受委托的事项进行全流程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事项的受理标准、操作流程、材料清单、办事指南,对乡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对委托乡镇办理的事项进行检查和指导。
三、实施时间
按照“成熟一家,委托一家”的原则分批委托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事项的具体事宜和时间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乡镇办理是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手段。各乡镇应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无缝衔接、规范运行。
(二)落实场地人员。各乡镇要在便民服务站内腾出场地,科学规划窗口布局,设置1-2个委托事项办理窗口,后期可以根据委托下放事项数来增加或者合并窗口;要落实专人受理、承接委托事项。抽调的窗口工作人员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调整应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报备。
(三)狠抓日常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好事项办理标准、流程及细则,以便规范办理,及时解决事项办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加强档案管理。委托事项办理形成的档案由各乡镇自行保管,各乡镇应制定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合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档案查询工作。
(五)增强服务意识。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责任追究等制度,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动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六)加强推广宣传。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县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要做好本地区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
(七)委托事项的调整。委托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政策法规和事项授权办理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附件:
点点手机版下载安装包在哪委托乡镇办理事项清单.docx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