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5016098292A/2025-00013 | [ 主题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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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 [ 发文日期 ] | 2025-03-04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定政办发〔2025〕17号 |
| [ 名 称 ] | taptap点点苹果下载 关于印发《点点手机版下载安装包在哪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点点手机版下载安装包在哪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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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4日
点点手机版下载安装包在哪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关乎师生饮食安全与健康,是教育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食堂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优化采购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榆林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榆政教发〔2025〕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建立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体系。通过严格筛选优质供应商,强化采购各环节管理,确保食材质量安全可靠、价格稳定合理,降低学生用餐成本,减轻学校后勤负担,为师生提供营养健康的校园餐,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实施范围及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农村学生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学校,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校园餐”全年食材采购总金额超30万元及以上的学校。
(二)经费保障
大宗食材采购经费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是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即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二是学校自筹资金,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向学生(教师)据实收取伙食费。各学校务必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保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三、采购内容及食材标准
(一)采购内容
聚焦学校食堂日常运营所需的大宗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猪肉、羊肉、牛肉、鸡肉)、蛋类、奶类等。各学校应根据本校食堂就餐人数、饮食习惯及教育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各类食材的采购数量,确保食材供应既充足又避免浪费。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暂不纳入采购范围,各学校应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采购,优先选择资质完备、规模较大、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供货商,确保食材质量安全。
(二)食材标准
1. 大米。符合国家GB/T1354-2018标准;当年新稻加工,垩白率10%以下,米粒饱满洁净晶莹透明,背沟无皮,粒面去净率占90%以上。碎米率不超过1.5%。有大米应有的香味或光泽;产品为非转基因;一次缝包,包装规格为25kg。
2. 白面。符合国家GB/T1355-1986标准;当年新麦加工,出粉率相当于特制一等粉,出粉率60%~70%,蛋白含量9%~11%;面筋质含量高,新鲜度好,气味正常,颜色较淡;含水量正常,用手捏滑爽;产品为非转基因;一次缝包,包装规格为25kg。
3. 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GB/T1535-2017、GB/T1536-2004、SB/T10292-1998标准;以一、二级食用油为准,无味、色浅、烟点高、油烟少,不含黄曲霉素、苯并芘、添加剂;包装整洁,不超过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食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信息完整,食品的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标明的完全一致;产品为非转基因。
4. 猪肉类。定点屠宰符合GB2707-2016标准,且有检疫检验证明;当日宰杀鲜肉配送,肉色淡红或鲜红,瘦肉呈红色,脂肪洁白,无腥臭味。肌肉无斑痕有弹性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胴体有检疫章。
5. 羊肉类。当日宰杀鲜肉配送,以本地羊肉为主,肉色鲜红,横切面纹理多,膻味低。定点屠宰符合GB2707-2016标准,且有检疫检验证明。
6. 牛肉类。当日宰杀鲜肉配送,肉瘦色红脂肪白,横切面纹理多,有弹性不粘手无异味,失水率低于15%。定点屠宰符合GB2707-2016标准,且有检疫检验证明。
7. 鸡肉类。肉色淡白或黄色,肌肉有光泽有弹性,不粘手无异味,无斑痕,无杂质。冷鲜肉不超三分之一的质保期。
8. 鲜蛋。符合国家标准GB/T2749-2015标准;以当月普通鸡蛋为主,强光下通体透亮,轻摇蛋内无晃动,表皮不光滑,外形完整无痕。蛋壳标记商标。
9. 牛奶。产品到手保鲜期不超10天,蛋白含量3%以上,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钠符合国家GB/T25190-2010标准;盒装学生专用营养奶。
通用标准:所有食材的质量标准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食材从生产、加工到配送的各个环节都符合法定要求。供货商应对所供应食材的知识产权问题负全部责任,防止出现侵权或假冒伪劣等问题。
四、食材采购
(一)实施方式。由各实施学校具体负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供货商。作为采购主体,各实施学校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采购限价。由县教体局会同纪委监委、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调研市场食材原材料价格并组织专家对所调研数据进行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各类食材的采购限价。
(三)资格要求。供货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记录;能够提供新鲜、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从源头保障供应品质与信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大宗食材采购科学规范。各部门、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县教体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各相关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大宗食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的采购工作,推动食材采购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夯实工作职责,强化大宗食材采购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校食堂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在采购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供货商的日常监管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供货商提供的食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县教体局要会同纪委监委、发改科技、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食材采购价格监控机制,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掌握食材价格波动情况,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公正,符合市场行情。对价格异常波动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学生后勤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食材采购品种、数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食材采购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建立食材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食材采购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各相关学校要充分发挥灶务监管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食堂食谱制定、食材入库数量、价格公示、结算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安全等进行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堂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宗食材采购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采购政策、标准和流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本方案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取得实效,为全县师生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饮食服务保障。